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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超范围经营索赔”引发的闹剧:索赔=敲诈?

锋临天下2024-07-10法律常识61

瞧瞧这世道,超范围经营索赔竟然被某些人当成敲诈!真是滑天下之大稽,让人哭笑不得。今天,咱就来聊聊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话题。

“超范围经营索赔”引发的闹剧:索赔=敲诈?

所谓超范围经营索赔,说白了,就是商家在经营过程中,违规操作,损害了消费者权益,消费者要求赔偿。这事儿搁在哪儿,都是天经地义的事儿,怎么到了某些人嘴里,就变成了“敲诈”呢?莫非这世界上,还真有“合法侵权”这档子事儿?

要我说,这些人纯属“杠精”附体,见缝插针,无理搅三分。在他们眼里,消费者维权就是“找茬”,要求赔偿就是“敲诈”。照这逻辑,是不是以后消费者买东西,还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,看看有没有资格维权?

搞笑!简直搞笑!这世界,真是疯了!那些口口声声说“超范围经营索赔是敲诈”的人,你们良心不会痛吗?你们难道忘了,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干啥的?忘了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?别忘了,你们也是消费者,也有可能成为受害者!

说穿了,这些人就是典型的“事不关己,高高挂起”。等到哪天自己吃了亏,恐怕跳得比谁都高,哭得比谁都惨。嘿,到时候看你们还敢不敢说“超范围经营索赔是敲诈”!

言归正传,咱们来说说这超范围经营索赔到底是不是敲诈。首先,商家超范围经营,本身就是违法行为,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消费者要求赔偿,是依法维权,何来“敲诈”之说?再者,如果商家依法经营,诚信为本,消费者能抓住把柄吗?说到底,还是商家自己不规矩,怪不得别人。

当然了,林子大了,什么鸟都有。有些人确实利用索赔漏洞,故意找茬,谋求不正当利益。但这能成为否定超范围经营索赔的理由吗?显然不能!我们不能因为少数人的不当行为,就一棍子打死所有的消费者维权。

最后,奉劝那些“超范围经营索赔是敲诈”的论调者,收起你们的偏见和无知,别再给消费者维权之路添堵了。要知道,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,消费者权益不容侵犯!

总之,超范围经营索赔不是敲诈,而是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正当行为。那些质疑者,还是先去学学法律,提高自己的素质吧!免得哪天成了被告,还不知道为啥呢!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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