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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拆啦!谁让咱房子长得太‘诱人’”

非天夜翔2024-06-28法律常识49

我这暴脾气!一觉醒来,房子没了,这心情,简直就像被“鬼剃头”还包邮到家!村里这操作,简直666,赶超“拆弹专家”,不,是“拆房专家”!我这小破屋,虽然不值钱,但好歹也是我的心头肉啊,就这么一铲子下去,灰飞烟灭!

“拆啦!谁让咱房子长得太‘诱人’”

你说这房子长得招谁惹谁了?就这么急不可耐地把它从地球上抹掉?莫非是嫉妒我房子长得太“俊美”,抢了村里的风头?得了,既然如此,我就只能笑纳这份“厚礼”,谁让咱房子长得太“诱人”呢!

村里的这波操作,我给它满分,不怕它骄傲!毕竟,这可是用实际行动践行了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理念,我房子一拆,顿时感觉天空都蓝了,空气都清新了,心情也舒畅了(才怪!)。感谢村里为我“谋福利”,让我有机会体验一把“无家可归”的快感!

说到这里(咦,好像不能说这个),我突然想到一个成语:“鹊巢鸠占”。哦,不对,应该是“拆巢鸠占”!村里的“拆房大业”正如火如荼地进行,我这房子不过是其中的一颗小棋子。可是,谁又能理解我这颗小棋子的心情呢?

罢了,罢了,房子没了,生活还得继续。我就当是做了一场梦,梦里我房子没了,醒来发现——哦,原来不是梦!这时候,我突然想起了那句话:“生活不仅有眼前的苟且,还有诗和远方。”可是,我的房子呢?我的苟且呢?哦,它们都被拆了!

算了,我还是去追求诗和远方吧,毕竟,我还有一颗不屈的心(虽然有点痛)。我就把这拆房的经历,当作人生中的一段小插曲,也许有一天,我还能笑着跟别人讲述这段往事呢。

不过,在此之前,我得先去找村里“理论理论”。毕竟,房子拆了,总得给个说法吧!什么?说法?哦,对不起,我忘了,我房子已经“升华”成天空的一部分了,我还在这计较什么!

行吧,村里,你们赢了!我就当是给村里做了一次“贡献”,为绿水青山献出了一份力量。只愿你们在拆房的路上越走越远,早日实现“拆房自由”!

最后,我要感谢我的房子,虽然你离我而去,但你永远活在我的心中。再见了,我的房子;再见了,我的青春;再见了,我的……哎,我这暴脾气!不说了,说多都是泪!就这样吧,生活还要继续,我去追寻我的诗和远方了!拜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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